出纳怎么处理人事费用?
出纳处理人事费用的主要核心是指薪资。薪资、报酬的种类:
1.薪次--定期支付职员劳动的等价报酬(如月薪、日薪、周薪等);
2.奖金--临时性支付的薪资;
3.高级干部报酬--支付给执行业务的股东、监察人、股东等之薪资、津贴。以每个月或年薪、半年薪的形式支付。而支付的金额,则由组织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等预先议决。
4.高级干部资金--除了高级干部报酬之外、支付给高级干部的薪资、津贴。通常由股东大会议决,然后从盈余分配额之中支付。
合伙及独组织执行业务的什么合伙人、业主及经理的薪资,不论盈亏必须支付者,准矛核实认列。其他职工的薪资,不论盈亏必须支付并以不超过规定的通常水准为限,其超过部分应不予以认定。
薪资的支出应依法办理扣缴所得税。而薪资支出的原始凭证,为收据或签收的名册。若薪资是送交银行分别存入各职员帐户者,应以银行盖章证明存入清单予以认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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