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纳应收项目有哪些?
出纳应收项目的内容包括:
1.其他应收款
2.应收帐款
3.预付款项
4.应收票据
出纳应收项目是对企业和个人在货币上的要求权。他们主要是由出售商品和劳务以及贷款而产生的。
出纳应收项目的两种主要类型是应收帐款和应收票据。应收帐款是顾客欠企业的金额。它们有时候也被称之为应收贸易款项,属于企业流动资产。
出纳应将应收帐款与应计项目、票据以及其他资产区分开来,因为应收帐款与企业的生命线——销售收入或服务收入相关。而且,应收帐中的金额应根据企业正常的收帐政策来收回。
应收票据比应收帐款更正式。应收票据是债务人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许诺于将来一特定日期——到期日支付一笔特定金额的款项。这种称之为期票的书面文件是应收项目的证据。这种票据可以要求债务人担保偿还贷款。这意味着如果借款人于到期日不能偿还借款,则贷款人对其某项资产有要求权。
一年或一年以内到期的应收票据是流动资产,期限超过一年的票据是长期就应收项目。有些应收票据是分期收款的,那么在一年内到期的部分是流动资产,剩余的部分是长期资产。
其他应收款是一些杂项,包括给职员和子公司的贷款。通常它是一种长期应收项目,但如果收款期是一年或更短,则为流动资产。长期应收票据和其他应收款在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资产之后、固定资产之前列报。
每种应收项目都是独立的总分类帐帐户,并可在必要时设立明细分类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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